前沿 · 探索 · 反思

  

  前言

  从9月起,北京、山东、天津、海南4个省市,将在浙江和上海之后启动新高考改革。在这个时候,分析浙江和上海高考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接下来进一步完善浙江和上海的高考改革,以及推进全国新高考改革,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不可忽视的功利倾向

  浙江和上海的高考改革,都是按2014年9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的,具体改革内容包括:

  实行3+3科目组合

  文理不分科

  外语科目一年多次考

  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纳入高考

  对学生实行综合素质评价

  取消高考奖励性质加分

  逐渐取消高考录取批次,等等

  改革的重要出发点和目标是扩大学生的选择权,但是,从实践情况看,扩大学生选择权的改革存在被功利对待的情况。

  这轮高考改革最核心的内容就是“3+3”科目改革,浙江省是3+(7选3),上海是3+(6选3)。科目改革在高考改革方案推出时,被赋予很多意义,主要就是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具体包括:

  

  ?其一,扩大学生科目选择权。6选3有20种组合,7选3有35种组合,不像以前3+文科综合或者理科综合只有2选1,可以鼓励学生按照学科兴趣来选择科目。

  ?其二,扩大学生课程选择权。以前学生都被安排在一个固定的班里学习,现在则实行选课走班,学校为学生提供了更大的课程学习选择空间,不能说是国外中学那样的完全学分制,但可以说新高考之后,很多高中都开始实行走班制。

  ?其三,扩大学生考试选择权。根据新高考改革方案,外语科目考两次,选择最好一次计入高考成绩,全国各省今后都一样,因此学生的考试选择权扩大了。浙江省更进一步,7选3的选考3门也可以考两次,因此浙江有4门科目考两次,改革的复杂程度和难度程度比上海也因此大很多。

  ?其四,扩大学生学校选择权。今年浙江省把所有录取批次都取消,所有学生可以同时填报本科和高职志愿(在浙江今年高考录取中出现的学生志愿填报失误的“乌龙”事件与此有密切关系,当然,这不是取消批次改革的问题,而是说改革还存在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

  上海在2016年时,就取消了一本、二本录取批次的区别。取消录取批次,非常重要的价值是可以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学生可以不再按照批次、按照“身份”来选择学校,而要关注学校本身的办学质量和办学特色。

  ?其五,扩大学生专业选择权。实行新高考改革之后,浙江和上海两地的高考志愿填报、录取发生了改变:

  上海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学生可以填报24个院校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可以填报4个专业,总共可以填96个专业;

  浙江省实行分三段填报志愿,每一段所在学生可以填报80个专业平行志愿。

  更严重的问题

  从改革初衷看,新高考改革是为了全面扩大学生的权利,这也是恢复高考40年以来,高考改革一直坚持的改革方向。扩大学生的权利,要让学生有获得感,但是,这些权利落地了吗?

  客观而言,在有的地方、学校,学生的权利是落地了。但是,由于制度设计本身存在的不完善之处,以及学校、学生、社会以功利的态度来应对这一轮改革,因此,有的地方反而出现更加严重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

  

  首先, 部分学校以功利的态度对待新高考。

  6选3有20种组合,7选3有35种组合,但调研显示,大多数学校能够提供7到8个组合给学生选择已经非常不错了。学校认为,如果要给学生提供这么多的科目组合选择,意味着必须开设更多的课程,也就需要更多的师资,可学校师资不够!

  来自上海浦东新区的研究显示,要落实新高考改革方案,教师要增加30%,使师生比达到1:8左右。如果实行大规模的走班制,则需要有更高难度的学校管理,还要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自我管理能力。最重要的是,不管怎样选,学校必须关注学生最终的高考成绩,给了学生20种组合选择,如果最后高考成绩不理想,家长不满意、学生不满意。

  综合各种情况,有的学校就采取“套餐制”,结合学校师资情况,给学生设置几个科目组合套餐,供学生选择。不可否认,套餐制相对于以前也有进步,但距离实现学生充分的科目选择,还有很大的距离。

  浙江省有4门科目考生可以考两次,高二就有两次选考机会,结果导致有部分高中在高一时,同时进行8门选考科目的学习。这样做的意图很明白,就是争取让学生高二完成3门选考考试,之后就只学语数外。上海比浙江的情况好一点,因为上海每门选考科目只有一次考试机会,且高二只安排了生物和地理两门科目的选考,其他科目的选考则安排在高三下学期。但就是如此,包括上海有的著名高中,也明确告诉学生,必须在高二把这两门干掉,或者高二至少考掉一门,否则高三要3+3,很难和其他3+1的学生比拼。很多家长很苦恼,说学校告诉我们必须选两门,如果不选两门,今后你们自己出了问题我们不管的。

  外语科目有两次考试,按理学生可以自由选择参加其中一次。但从实践情况看,上海参加秋季高考的学生,至少95%以上两次考试都参加,第一次100%都参加,第二次,只有极个别没有参加(有一所高中,高三毕业生400名,只有4人没参加,而且这4人准备出国留学,要学习德语)。一方面是学生觉得多考一次,说不定可以考出更高的分数,另一方面则是学校告诉学生,第二次除非特殊原因,必须参加。

  其次, 学生和家长也以功利态度来对待。

  新高考改革设计,没有打破一个基本框架,就是按照3+3的总分进行排序、录取。所以学生在选择科目的时候,首要关注的还是哪一个科目组合会得到高分,不管3+(6选3),还是3+(7选3),很多学生在选择的时候,没有考虑自己的兴趣(包括学科兴趣、未来的大学兴趣和专业兴趣)。

  今年浙江省高考志愿填报出现误报的“乌龙”,有考646分的学生填报了作为独立学院的同济大学浙江学院,原因何在?

  除了浙江省高考志愿填报系统把独立学院招生计划和母体学校招生计划混在一起,对独立学院的标识、提醒不够外,出现这种情况也与学生在高一选科时,没有考虑自己的兴趣和长远的升学规划,是有关系的,因为高一选科,就应该基本确定大学、专业目标,要了解学校,了解专业。在填志愿的时候,连同济大学和同济大学浙江学院都分不清楚,意味着他们在高中选科时,没有考虑这个问题,还是以能考出多高的分数来选科,而非结合自己的兴趣选科。

  浙江一所非常好的高中校领导说,他们学校今年高考非常吃亏,为什么吃亏?因为这所学校原来是传统理科强校,很多学生因此选了物理、化学、生物,结果他们学校得3A+这个等级的学生很少(每门选考科目按百分比计等级,前1%计A+,2%计A,一共分为21个等级,在高考录取时再折合为分数,每个等级相差3分,A+计入高考的分数为100分。3A+是指3门选考科目的等级都是A+,3门选考科目计入高考分数为300分),还比不过其他原来比本校成绩差的学校学生,因为这些学校的学生有不少不选物理,而选地理或技术。

  

  为什么很多学生不愿意选物理?主要是觉得物理科目比较难,和高手比拼得到的等级不高,会影响高考分数,虽然有的高校的专业明确要求需要选考物理,但这些学生的考虑是宁愿考更高的分数,选好的大学,而不是选好的专业。

  众所周知,如果学生以功利的态度对待选科,选物理科目的学生减少,这会对基础教育中的自然科学教育产生很大的影响,这一问题如果不处理好,会引起基础教育质量的下降。

  第三是,社会功利对待新高考。今年浙江高考成绩公布后,媒体马上关注的还是高考状元,这名状元物理化学生物三门是3A+,被媒体解读为3科满分,这是和改革背道而驰的,因为这三门是以考生的百分位计等级,目的是为了扭转每分必究,可是,却又被解读为分数了。因此,针对计等级的改革,学生和家长质疑,既然最终录取看分数,为何考试时计等级呢?

  高考改革中,文理不分科是一项重要措施,其目的是希望避免学生过早分科,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可是,为应对选考,选科基本上在高一就进行,“分科”反而提前了。需要注意的是,我国中考改革将推进4+X科目组合,在语文、数学、外语和体育之外,由学生在其他科目中根据当地教育部门的要求任选X门。如果中高考改革导致的功利选科的问题不解决,有可能从初一起,学生就开始选科、分科了。比如一个偏理科学生,就主要选理科科目,文科达到基本合格要求即可。

  中考改革已经注意到这一问题,要求所有学生选科时,要文理兼顾,但这不能避免过早选科带来的实际分科的问题。

  新高考被功利对待的制度原因

  

  为什么会出现高考改革被功利化对待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高考改革方案本身存在比较大的需要改进的空间。总体看来,这一轮高考改革,重点是科目改革,而没有触及录取制度改革,也就是说,考试科目调整了,增加了考试次数,但是,最终仍是按考生的科目总分排序、结合志愿进行录取。虽然新高考改革方案提出,实行“两依据一参考”(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要推进综合素质评价,但在实践中,综合素质评价的参考作用没有体现出来。

  浙江和上海的新高考中,都有部分学校进行自主招生试点和“三位一体”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改革(所谓“三位一体”,即高考成绩、大学面试成绩、中学学业成绩三者综合起来进行评价),但是,自主招生和“三位一体”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所占的比例相当少,而且,目前的自主招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还是和集中录取制度相嫁接。自主招生仅是给获得资格的学生一定的录取优惠,而综合素质评价是对按1.5:1投档(即如果招100人,拿150人档案)进高校的学生再进行面试考察,按高考成绩、面试考察成绩和中学学业成绩录取。因此,在按总分录取的制度不变的情况下,扩大科目选择权、考试选择权,反过来会制造一些混乱局面。

  比如,浙江省给考生的选考科目提供了4次考试机会(高二两次、高三两次),学生可从中选择两次。从考生选择权角度看,这样的改革似乎扩大了考生权利,但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方面,这刺激部分学校、学生,在高二时,就把选考科目考掉,这无疑冲击了高中教学秩序,也把高考延续到整个高中三年,学生一次次参加考试就是为最后录取做准备。另一方面,如果选考科目是按百分位计等级,是不适合考多次的,因为每一次参加考试的学生的情况是不同的,比如甲乙两组跨栏比赛,A组有刘翔,B组没有刘翔,但AB组的第一名、第二名是等值的,那就会促使学校、学生对考试做功利的选择。

  上海所有选考科目只考一次,而且最主要的一次是放在高考之前,因此,这没有整体影响到高中教学。而浙江的改革把高中教学打乱了,所有考生从高一开始就准备高考,拉开了战线,这是必须注意的问题。在没有对高考录取制度进行根本性改革的背景下,扩大学生的考试科目选择权,不但会让选择权的落实受限,也会诱发新的应试倾向。

  二是,改革配套措施没有跟上。至少几方面配套改革,是明显缺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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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一,政府部门应该结合新高考,解决学校的师资、场地等问题,新高考实行选课走班,对高中阶段的师资、场地条件有很更高的要求,如果师资不足,选课走班就难以走下去。在教育资源相对丰富的上海,推进新高考改革之后,都存在师资、场地不足的问题,在其他地方推进新高考,这一问题会更加突出。

  扩大学生选科权利,需要学校有充分的资源配合。上海和浙江进行第一轮改革时,缺乏一个准备过程,结果师资、课程、教学、管理都边走边摸索。接下来,其他省市进行高考改革,应该有后发优势,这就需要结合上海和浙江推进新高考出现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准备,可目前来看,其他省市还没有针对新高考改革对高中教育的要求,在师资、课程建设上做出实质调整。比如有的高中,一个年级招3000多人,人数是上海一个年级的八九倍,这么庞大的规模,怎么走班?这些问题必须未雨绸缪。

  ?其二,高中学校要根据新高考,对学生进行生涯规划教育,这是学生理性选择学科、选择考试的需要,也是培养学生自主性、独立性,适应新高考选课走班的新学校管理方式的需要。

  ?其三,大学的招生、培养要做出改革。针对新高考3+3科目组合,大学每个专业要提出选科要求,从浙江和上海的新高考改革实践看,大学提出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比较随意,有的学校只是考虑到增加学生报考,不是按专业对学生学习科目的要求而设置选科,提出的选科要求比较随意或者不严谨。另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需要部分大学按专业大类进行招生改革,过细的专业设置不但会增加学生选择的难度,还会导致高校不同专业录取的学生存在较大的分差。

  ?其四,独立学院办学改革。今年浙江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把这一问题凸显出来:独立学院和本科院校混在一起,但是独立学院仍冠母体校的名字,导致有部分学生搞不清楚。在取消录取批次的整体改革中,要给所有学校平等竞争环境,就必须推进独立学院与其母体学校脱离,完全独立办学。

  北京大学考试研究院院长 秦春华的思考

  

  

  1 大学将不得不在新生入学之后花极大气力来扭转学生的思维方式和学习习惯

  2 中学将完全沦为向高等教育输送生源的分数加工厂和职业技术训练班

  3 政府要相信,正如农民自己知道怎么种地一样,教授知道怎么去教书,大学也知道应该怎么选学生,选什么样的学生

  

  

  围绕高考招生改革存在4个主要的利益相关者:政府、大学、中学、考生(家长),他(她)们的目标函数并不一致,很容易在多次博弈中出现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相互冲突的“囚徒困境”等情况。

  必须有这样的思想准备:浙江高考改革试点方案的实施有可能不会一帆风顺,甚至出现当初政策制定者意想不到乃至和改革初衷完全背道而驰的情况,不可不未雨绸缪。

  现代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认为,制度设计是一个存在相互依赖关系下利益相关者多次重复博弈的过程。理解这一点的关键是,任何制度都不是静态的。不存在一经设定只需落实执行就可以万事大吉的制度。现实往往呈现出更为复杂多变的情形。由于政策制定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目标函数不一致,在制度施行过程中,各方利益相关者并不会按照政策制定者的立场和逻辑去行动,而一定会从自身目标出发,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实现方式。政策落实为什么经常会“走样”,之所以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原因就在于此。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的解读,改革方案的核心理念是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扩大教育的选择性”。首先考虑是否有利于学生选择,是否有利于高校自主权扩大。“因为好的教育,必然是在学生、学校不断的选择中实现的。”这的确是一个相当先进的理念。果能实现,必将是中学基础教育和大学招生录取改革的重大突破和福音。

  然而,我在浙江调研的过程中,却嗅到了另外一丝可能的危险味道。我判断,如果这种可能性成为现实,非但不会实现政策制定者所追求的“好的教育”,极有可能出现的是恰恰相反的“坏的教育”。

  

高校招生办公室可以取消

  高考招生录取的选择性涉及两个方面:大学和学生,二者相辅相成。令人遗憾的是,浙江方案几乎完全排斥了高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的主动选择作用。招生录取的主体应当是大学,现在变成了省教育考试院。从表面上看,方案似乎给了高校一定的选择权——高校可以根据自身人才选拔和培养需求,预先提出招生录取的相应科目需求。但实质上,高校在两年之前提出科目要求之后,就完全丧失了主动选择学生的任何可能性。它最终见到的仍然是“分”而不是“人”。如果提出科目需求可以算作选择权的话,理论上这样的选择权高校可以不要——它不是问题的关键,不要也无伤大雅。

  坦率地说,按照这一方案,高校招生办公室可以取消,只需将录取通知书交给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由其按照专业和考生成绩顺次填写录取名单并寄给考生即可。录取通知书既不需要大学校长的签名,也不需要由大学招生办公室寄送——那样反而增加了不必要的成本。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的职能应当是逐步弱化的,为什么现在反而要进一步强化呢?这难道不是改革的倒退吗?

  学生的选择权可能被中学老师所替代

  学生的选择权同样不可能得到完全实现。对学生而言,选择性体现在,除语、数、外3门高考科目之外,学生可以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7个科目中自由确定3个选考科目。从理论上说,7选3存在35种组合。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扬长避短,文理交叉,选择自己最擅长的3门作为选考科目。这完全是书斋里的想象,而且只推演了最好的一种结果。实际上,由于多个利益相关者从不同的目标函数出发分别采取自身利益最大化行动,有可能出现多种复杂甚至是坏的情况。

  浙江方案的一个基本假定是学生具有完全的选择意愿和选择能力,但在目前条件下,这一假定并不成立。我们必须意识到,学生是在中学里接受教育完成学业的。长期以来,在高考成绩这柄达摩克利斯之剑的指挥下,学生普遍被训练成了“刷题”——而非“做题”——机器,他(她)们已经基本丧失了主动选择的意愿和能力。许多学生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甚至不知道自己不喜欢什么,只会按照老师和家长告诉他(她)们的明确要求去执行。不但学生不具备选择意愿和能力,由于教育背景限制,家长同样也不具备。因此,在面对人生最重要的一次高考志愿填报的选择上,中学(老师)就掌握了相当大的控制权。也就是说,学生的选择权在很大程度上将被中学(老师)的选择权所替代。他(她)们可以左右甚至决定学生的选择。

  从表面上看,中学(老师)和学生的目标函数是一致的:学生希望上大学,上好大学;中学(老师)也希望自己的学生上大学,上好大学。但实际上,这一假定只对极少数成绩优秀的学生成立。在更普遍的意义上,二者的利益完全可能不一致。原因在于,学生是个体的,他(她)所追求的利益最大化是能够进入最好的大学,尤其是进入到原本按照自己的分数和能力可能进不去的大学;中学是一个整体,它所追求的利益最大化是全体学生中进入好大学——尤其是北大、清华这样的顶尖大学——的比例最大化,从而获得更高的社会声誉、地位和资源。由于学生的成绩不同,为了追求整体利益最大化,中学最有可能采取的竞争性策略就是“田忌赛马”:以自己的“上驷”对其他中学的“中驷”,以自己的“中驷”对其他中学的“下驷”,以自己的“下驷”对其他中学的“上驷”。

  在“田忌赛马”的逻辑下,中学很可能不会允许学生去“自由选择”,而是代替学生进行选择,在7个选考科目中整体性地选择本校师资力量最强(或顶尖学生最擅长)的3个科目,然后将全部资源投入到可能产生成绩最大化的这3个科目上,对学生进行集中强化训练,从而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压倒性优势,实现“上驷”最大化的战略目标。同时,在高考填报志愿过程中,引导甚至强迫本校学生全部选择这3个科目——除少数学生外,绝大部分学生也会接受这样的要求,因为他(她)们在这3科上所接受的训练更充分,又何乐而不为呢?

  

  “文理不分科”可能成纸面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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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此可能出现的第一种情况是,如果大学所要求的科目高度集中,例如工科院校要求物理、化学和生物,文史类院校要求历史、地理和思想政治——在目前中国大学教育高度同质化的情况下,这是很可能出现的现象。因此,大学提出科目需求的意义并不大——那么,中学仍旧会将资源投入到这6个传统科目上。所谓“文理不分科”就成了纸面上的表述,中学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仍然会“文理分科”,而且可能分化得更为严重。原因很简单,分工产生效率。资源越是集中到某一学科,专业化训练程度越强,学生所取得的考试成绩就可能越高。

  中学有可能演化为“特色”鲜明的专科学校

  第二种情况是,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一旦中学将自己最具比较优势的某3科作为集中攻克的对象,强化训练一批具备竞争力的“上驷”,就会不得不放弃其他4科。既不可能平均使用力量,而且也无此必要,因为只要“集中优势兵力”,突破3科就可以实现自己的战略目标。由此可能导致的结果是,中学将逐步演化为一个一个“特色”鲜明的专科学校。由于浙江方案的录取模式是“志愿清”——分数直接和专业挂钩——这一点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强化。政策制定者当初所设计的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选择机会就变成了一座看上去很美的空中楼阁。这完全是在和当代高等教育潮流背道而驰。

  在中国大学正千方百计在本科阶段推行通识教育、淡化专业的今天,承担着为高等教育输送人才责任的中学却反而在基础教育阶段强化了专业训练,这岂非是咄咄怪事?它将产生两方面的严重影响:对大学而言,将不得不在新生入学之后花费极大气力来扭转学生的思维方式和学习习惯;对中学而言,在本该开拓视野,打下扎实基础的阶段却完全沦为向高等教育输送生源的分数加工厂和职业技术训练班。这两种作用力叠加在一起,将对中国教育产生深远且不可逆的破坏性影响,思之令人不寒而栗。

  

  顶尖大学可能只按照语、数、外

  3门高考成绩录取

  第三种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在目前突出强调公平的社会环境下,特别是高校普遍尚未积累起足够的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知识和经验的条件下,顶尖大学将很可能最终按照语、数、外3门高考成绩录取。由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本质上是水平性考试而只具备部分选拔性功能——具体体现在加试题上——以及获得最高等级的群体比例过高,其区分度十分有限。如果仍然以分数作为招生录取的唯一依据,大学将不得不选择只能按照语、数、外3门高考科目成绩来录取,以避免社会质疑。由于语、数、外3科在总分中的权重较大,中学势必会选择将其作为应试训练的主要科目,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性理科教育将受到极大削弱。这一现象已经在江苏省前几年的高考改革中出现,曾迫使北大、清华等顶尖大学不得不大幅削减在江苏省的高考招生指标,并相应大幅增加自主招生名额。

  事实上,根据我们所做的实证研究,近年来江苏籍学生进入大学之后的数理水平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下降趋势,在参加物理、化学等国际奥赛的顶尖学生中,已渐渐难觅江苏籍学生的身影。自南宋以降,江浙历来是中国文脉所系,也是近现代中国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最重要的基地,产生了一大批学贯中西的学界泰斗,江浙籍院士是中国科学院院士中规模最大的群体。如果因为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而影响到江浙学生对数、理、化等基础学科的兴趣,进而削弱其能力,对于中国未来长远发展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这个问题应当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只要高考招生录取仍然以分数为唯一录取依据,或者分数在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社会、考生和家长就必然以考上北大、清华等顶尖大学的学生数量来衡量中学教育质量,中学(校长)就一定会按照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去寻找、训练自己的“上驷”,就必然会牺牲掉大部分“下驷”学生的利益,使他(她)们沦为少数成绩优秀学生的“陪读”。这种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的冲突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也绝非口号、呼吁、文件甚至严厉的行政管制措施所能改变。

  把招生录取的自主选择权还给高校

  浙江高考改革方案已经公布,未来将按照这一方案执行。那么,有什么办法能够避免上文所分析的危险结果呢?我认为,对于考试招生制度而言,考什么和怎么考都不重要,关键还是要把招生录取的自主选择权还给高校,不能以考试成绩作为录取的唯一依据。作为省级考试机构,所要做的只是组织考试,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考试成绩的信度效度。至于考试成绩如何使用,根据何种标准录取学生,这是高校自己的事务,应当由大学去自主决定。政府机构履行好自己的分内职能即可,完全没有必要把手伸得过长,去“越位”操作自己既不擅长也不一定能做好的事情。政府要相信,正如农民自己知道怎么种地一样,教授知道怎么去教书,大学也知道应该怎么选学生,选什么样的学生,这是他们的专业和本分。“退一步海阔天空”,在目前情况下,如果能够切实按照“三位一体”模式,让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录取中发挥实质性作用,上述问题将迎刃而解,也许不失为一个“亡羊补牢”的好办法。

  本文内容节选自“中国青年报、21世纪英文教育”。如原作者对本文内容有任何异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络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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